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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歷史之旅 IV ─ 威瑪共和1919-1933

 



威瑪憲法與威瑪政府的變動頻仍
"背後一刀的傳說" (Dolchstoslegende)
通貨膨脹與威瑪共和之社會發展
凡爾賽合約與戰費賠償問題
1929 世界經濟危機與威瑪共和之崩解
I. 一次大戰戰敗: 帝國瓦解、共和成立
08. Aug. 德軍必敗大勢底定。Ende Sept. Hindenburg 以及Ludendorff 認為西線防禦隨時可能崩潰,要求停戰。03./04. Okt. 德皇任命Max von Baden 親王為帝國總理。24. Okt. 並修改憲法要求任命總理須經帝國議會同意,德皇的軍事統帥權亦受到限制。Ende Okt. 海軍發生暴動,革命情緒迅速擴散,德國各地工人與軍人仿效蘇維埃模式組成工人與軍人委員會。


德皇威廉二世退位
  09. Nov. Max von Baden 自行宣佈德皇退位。 社民黨(SPD)人士Max von Baden向表示,應由社會大眾支持的人士主持政府事務。 稍後德皇走避荷蘭
  10. Nov. 社民黨人士接掌政權﹐組織臨時政府。
  11. Nov. 停戰協議生效。

凡爾賽合約(07. Mai 1919公佈, 28. Juni 簽署)
  割地:德國割讓約七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以及失去所有的殖民地賠款: 戰勝國要求1320 億黃金馬克,分三十年償還,並要求德國最遲在1921年底須先支付二百億黃金馬克。 立刻解除戰備武裝﹐裁減軍隊,德國陸軍軍隊人數僅能維持十萬名、海軍一萬五千名。凡爾賽條約第231條:德國及其盟國應為戰爭所造成的所有損失與傷害負起責任﹐交出德皇與戰犯。


II. 威瑪共和國會召開與威瑪憲法之制
  19. Jan. 1919 制憲議會代表選舉﹐婦女首度被賦予投票權﹐選舉權亦降低至二十歲。
   二月制憲議會代表於威瑪 (Weimar)集會。
   SPD, Zentrum (中央黨), 以及DDP(德意志民主政黨), 組成聯合政府, 是為威瑪聯合(Weimarer Koalition).
  11. Feb. 1919 制憲議會選舉社民黨籍艾伯特(Ebert)為共和國第一任總統。
  11. Aug. 帝國總統簽署威瑪憲法。

 

III. 威瑪共和的內憂外患
經濟問題︰
  1) 戰爭的損失與賠償︰人口喪失、資源損失、割讓土地、鉅額賠款 :德國失去三分之一的煤產區、四分之三的鐵產區、百分之十四的農田與十分之一的人口。
  2) 財政危機︰馬克嚴重貶值、通貨膨脹劇烈回應- 貨幣改革(ab 15. Nov. Rentenmark)1924-1928 靠著主要來自美國的貸款與投資,德國經濟日漸復甦經歷短暫的穩定時期。
內政問題︰
  1) 威瑪憲法之窒礙難行︰多黨林立、極端民主、雙頭馬車、政黨人士缺乏妥協意願以及整合能力、倒閣頻仍、政局動盪
  2) 民眾缺乏民主政治文化、對民主政治缺乏信心:
   
- 右派復辟運動-「背後一刀的傳說」(Dolchstoslegende)﹐政變、暗殺頻頻:
   Kapp-Putsch(Marz 1920) - 由極右派以及志願軍團所發動的政變,共和國政府被迫遷往Dresden。
   Hitlerputsch (Nov. 1923)- NSDAP (Nationalsozialistischen Deutschen Arbeiterpartei) 抗議共和政府未積極抵抗法、比佔領魯爾區。
   極左派人士Karl Liebknecht, Rosa Luxemburg被刺殺、巴伐利亞總理被一名學生槍殺,1922 甚至威瑪共和的外交部長Walther Rathenau亦被刺殺- 左派對共和的攻擊:

外交問題︰
1) 賠償問題之斡旋:
  1923 法比軍隊進駐魯爾區 (Ruhrbesetzung)
  1924道斯計畫(Dawes Plan)
    - 主張提供德國國際借貸八億黃金值馬克,以供德國經濟復甦
  1929 楊格計畫 (Young Plan)
    - 明確規定德國賠償總額為一千一百二十億黃金值馬克,分五十九年分期償付
2) 重建外交關係與加入國際社會1922 德、蘇簽訂拉巴洛條約 (Rapallo Vertrag)
  a. 德、蘇恢復外交關係,
  b. 相互放棄戰爭費用與損失要求,
  c.貿易最惠國待遇
   Gustav Stresemann (史崔哲曼)的外交政策:
    化解德、法對立,德國必須與西方國家合作。唯有德國整合於國際共同體之中,方能達致各國利益平衡:放棄在魯爾地區的抗爭,履行賠償責任,進一步爭取修正凡爾賽合約德嚴苛條款。加強德、蘇關係, 以爭取德國外交自由。
  1925 羅加洛公約 (Locarno Vertrag)
    德國承認凡爾賽條約所確定的西界,德、法、比放棄以武力改變其共同的邊界。
    德國藉此改善其與法國之關係,重建德國之國際地位,並得重返國際社會。
  1926 加入國聯(Volkerbund)
  1928 凱洛格-布里昂公約(Kellogg-Briand Pact) 包括英美法德十五國於巴黎簽訂,稍後陸續有四十五個國家加入。
    目的:避免武力解決爭端,應建立仲裁法庭以和平規範解決問題。

 

IV. 從興登堡(Hindenburg)至希特勒(Hitler)崛起- 威瑪共和的總統制化
  1925 辛登堡被選為總統,削弱內閣制色彩,強化總統制運作
  1929 有關德國戰費賠償的楊格計畫公佈,引起德國民眾的強烈不滿,並造成極右政黨的串連->Harzburger Front (哈次堡陣線)
  1930 世界經濟大危機- 造成政治的極端化與兩極化
    25. Okt. 1929 紐約股市大崩盤

  1930 辛登堡再度被選為總統,其對手為極右派支持之希特勒辛登堡不經議會同意即自行任命經濟專家Bruning擔任總理,並授權其自組財經內閣,無須顧慮議會政黨權力結構,為了避免議會阻撓,貫徹執行政策,Bruning 內閣與辛登堡合作,頻頻運用威瑪憲法第48條緊急命令權。 自此威瑪共和之內閣色彩已被架空,總統制成為威瑪共和政治運作主軸。
  Juli 1932 國會大選後,國社黨NSDAP成為國會中第一大黨(230議席)。在國社黨操盤運作下,國會以512票對42票推翻帕本(Papen)
內閣。
  Jan. 1933 希特勒被任命為總理
  Feb. 1933 假借帝國議會大廈縱火事件,希特勒迫使辛登堡簽署「保護國家與人民法案」 (Verordnung zum Scutz von Volk und Staat),集大權於一身。
  Aug. 1934 辛登堡逝世,希特勒正式接掌國家元首。

V. 希特勒獨裁式的大日耳曼主義與二次大戰
23. Marz 1933 「授權法案」(Ermachtigungsgesetz)
   - 政府制定的法律可以不須議會參與即行通過議會政治形同廢止
   - 憲法修正案只需三分之二議員出席三分之二同意
   - 有效期間四年,然而不斷延期至大戰結束,希特勒乃透過此法宣佈緊急狀態,進行高壓統治:祕密警察 (Geheimstaatspolizei ﹦Gestapo)

反猶太主義與集中營
  宣揚大日耳曼主義
  禁止猶太人出任文官、入大學、不准行醫與擔任律師
  Nov. 1938 藉口猶太人謀殺一位外交官展開大規模的反猶太人的運動,成立集中營迫害並集體屠殺猶太人近六百萬

希特勒的野心計畫
  1) 廢除凡爾賽條約
   1935 建立空軍、恢復義務兵制與徵兵制,建軍36師(約五十萬人)
   Juni 1935 與英國簽訂德英艦隊比例協定- 打破凡爾賽合約對德國軍隊之限制
  2) 將奧地利及其他日耳曼民族納入第三帝國
   Marz 1938 兼併奧地利
  3) 在東歐建立生活空間
   Sept. 1938 德英法義簽訂「慕尼黑協定」:捷克須撤出蘇台德區英法負責保障捷克其他地區的安全。
   Aug. 1939 德軍進攻波蘭
   03. sept. 英法對德宣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