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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歷史之旅 III ─ 德意志帝國 1871-1918

 



德意志帝國的內政

文化鬥爭(Kulturkampf)
中央黨(Zentrum)
鎮壓社會主義人士法案(Sozialistengesetz)
社會福利法案(Sozialgesetze)

一、帝國建立後之內部發展
德意志帝國建立: 1871年1 月18日於法國凡爾賽宮宣佈統一
組成份子:由二十五個領邦及在普、法戰爭中所獲得的阿爾薩斯-洛林所組成的聯邦國家。
旗幟:登基儀式並未採1848年的黑、紅、金三色旗,而是採用普魯士的黑、白色加上漢薩同盟的紅色。
帝國憲法:以北德聯邦憲法為主體,並增加與南德諸邦簽訂的條約內容。憲法於1871年4月通過。直至1917年一直適用於德意志帝國。1871統一的德意志帝國並沒有實現法蘭克福制憲議會所揭櫫的人權與自由精神,甚至保留了很多封建階級之既得利益。一般社會大眾的參政權仍未認同與確立。例如:畢斯麥雖然同意引進普遍男子選舉權,其用意則在應付主張自由的中產階級訴求,另方面畢斯麥自認仍能獲得當時佔人口絕對多數的保守務農選民的支持;此外,直至1918普魯士一直採行不平等的三級投票制(Dreiklassenwahlrecht)。

政治制度:
國家元首:普王為此聯邦國家世襲的皇帝,對外代表國家並擁有軍事最高統帥權。
聯邦參議院(Bundesrat):由二十五個領邦58位代表所組成的擁有相當重要的政策決定權:帝國對外宣戰必須獲得聯邦參議院的同意。聯邦參議院對帝國議會通過的法律具有否決權,並得解散帝國議會。
「帝國議會」(Reichstag):是唯一經由民主程序產生的憲政機構(由25歲成年男子選舉產生)。 然而,負責日常政務的帝國總理(Reichskanzler)由德皇自由任命,無須帝國議會同意。換句話說,帝國議會無權對帝國總理行使不信任投票。因此,唯一經由民主程序產生的帝國議會其功能僅限於預算審核權以及與帝國參議院共享的立法同意權。在帝國時代政黨所代表的社會利益明顯對立,彼此合作意願本就不高,加上政黨既無執政權,亦無倒閣權,使得各政黨間缺乏合作的動機與妥協的意願。

統一後的德意志帝國也從事內部制度統一的工作,例如制定統一的度量衡(Mas- und Gewichtsnormen),1873採行統一貨幣「馬克」(Mark),成立「帝國銀行」(Reichsbank)。在法律方面則制定全帝國有效之法律,如1872的刑法(Strafgesetzbuch)、1900的民法(Burgerliche Gesetz-buch),並於Leipzig成立帝國「最高法庭」(Oberstes Reichsgericht)。

二、帝國議會的政黨
在帝國議會的政黨主要可分為五個派系:
1) 保守黨(Konservativen)-其主要的選民、支持者為普魯士的大地主、公務員、軍人,還有部份的基督教中產階級;
2) 中央黨(Zentrum)-其選民、支持者涵蓋各個階層、職業的天主教徒。他們的政治態度主要受天主教信仰的影響;
3) 民族自由黨(Nationalliberalen)-主要支持者為經濟、貿易、航運業界團體,支持民族主義的擴張、殖民政策;
4) 左派自由黨人士(Links-liberale Parteien)-成員多從事自由業,一部份為手工業或貿易業。主張以英國為榜樣,追求擴大議會職權為目標。由於該派人是日益熱衷社會問題,因此,在帝國末年常在一些個別議題與社民黨合作;
5) 社會民主黨人士(Sozial-demokraten)-1863年代表勞工利益的「全德勞工聯盟」(Allgemeine Deutsche Arbeiterverein)首先成立,1869馬克斯的信徒貝柏爾(August Bebel)與李布克內希(Liebknecht)另組「德國社會民主工人黨」(SDAP)。「全德勞工聯盟」與「德國社會民主工人黨」於1875年合併組成「德國社會主義工人黨」,並於1891年更名為「德國社會民主黨」(SPD)。該黨主要是以馬克斯的理論作為社會批判的基礎,追求勞工階級的權益。


帝國議會選舉結果1871-1912

選舉年
投票率
社民黨
左派自由黨
中央黨
右派自由黨
保守派
其他
1871
52.0
3.1
9.3
18.7
37.2
23.1
6.6
1874
61.2
6.8
9.0
27.9
30.8
14.7
10.5
1877
61.6
9.1
8.6
25.0
29.7
17.6
9.8
1878
63.4
7.6
7.9
23.1
25.8
26.7
8.9
1881
56.3
6.1
22.9
23.2
15.0
23.7
8.8
1884
60.5
9.7
19.3
22.6
17.6
22.1
8.5
1887
77.5
10.1
14.1
20.1
22.6
25.1
7.7
1890
71.5
19.7
18.2
18.6
16.8
19.8
6.6
1893
72.4
23.3
14.3
19.1
13.2
22.8
7.1
1898
68.1
27.2
11.8
18.8
13.1
20.8
8.1
1903
76.1
31.7
9.5
19.5
14.2
17.4
7.1
1907
84.7
28.9
11.4
19.4
14.7
18.1
6.6
1912
84.2
34.8
12.8
16.4
14.1
15.3
6.3

資料來源:Gerhard A. Ritter(Hg.), Gesellschaft, Parlament und Regierung.
Zur Geschichte des Parlamentarismus in Deutschland, Dusseldorf 1974, S. 220

三、文化鬥爭(Kulturkampf)
1871第一屆帝國議會選舉競選活動中,進步黨人士Rudolf Virchow, 首次提出「文化鬥爭」一詞,說明教廷與自由主義人士之間的衝突。
背景:
1864「教皇永無謬誤論」:在對拿破崙戰爭後,教會喪失了許多領土與世俗的權力。為了提振教會的地位,天主教教會乃企圖在教義上以及教會的紀律上建立教會的權威。1864年教廷批判自由主義在政治、文化、經濟方面的思想。1870年梵蒂岡宗教會議進一步宣佈教皇在信仰、倫理問題方面的觀點永遠無誤。畢斯麥本來並不願與天主教會發生公開的衝突,然而,當教廷決議將對反抗「永無謬誤」論的政府官員、公職的宗教課程教師、知名人士予以破門處罰,並且強迫柏昂斯堡的中學生去上接受「教皇永無謬誤論」的宗教教師的課時,畢斯麥認為教廷此舉已干預帝國的內政,因此決定與天主教教會展開抗爭。

自1871年中畢斯麥開始展開對天主教教會的對抗措施:
1871年7月下令撤消普魯士文化部的「天主教事務處」。同年底公佈「教壇條款」(Kanzelparagraph),禁止神職人員在帝國內從事神職活動時批判國家,違反者將處以牢獄處罰。
1872年3月公佈「學校教育管理法」("Schulaufsichtsgesetz"),明訂公、私立學校均屬國家行政管轄權範圍。
1872年7月公佈「耶穌會士禁令」(Jesuitengesetz),禁止耶穌會在帝國禁內設立分支機構。
1873「五月法令」(Maigesetz):將帝國政府的行政管轄權延伸至神職人員的養成教育,以及教會的人事任命權。根據「五月法令」神職人員須在大學學習三年,之後在出任職務之前必須參加由政府主辦的「文化考試」;教會任用神職人員需獲得政府的同意權;違反五月法令者,政府得限制其活動或驅逐出境。
1874年起全國施行「民事婚姻法」(Zivilehe)。從此出生、結婚、死亡均須向政府辦理登記,不再專屬於教會管理。
羅馬天主教廷的回應:
教皇庇護九世(Pius IX.)於1875年宣佈德意志帝國一切反天主教法令均無效。畢斯麥政府則以停止支付對天主教之財政補助作為回應。
文化鬥爭的結束:
畢斯麥反天主教的措施,使得天主教精神領袖成為對抗政治迫害的英雄。代表天主教利益的中央黨(Zentrum) 席次不減反增。且社會黨人士日益增長的勢力,其威脅尤甚過中央黨。畢斯麥乃思聯合中央黨以對抗社會黨。
1878 新任教皇里奧十三世(Leo XIII)示意願與畢斯麥妥協時,畢斯麥乃與教皇協商結束「文化鬥爭」。除了教壇條款、民事婚姻法、學校教育管理法以外,畢斯麥政府廢除了大多數的反天主教法規。

四、鎮壓社會主義人士法案(Sozialistengesetz)
(Gesetz gegen die gemeingefahrlichen Bestrebungen der Sozial- demo- kratie)
1860年代起德國勞工運動的政治組織化:
1863第一個代表勞工利益的政黨-「全德勞工聯盟」(Allgemeine Deutsche Arbeiterverein)成立。
1869年成立馬克斯主義色彩濃厚的「德意志社會民主勞工黨」(SDAP)。
隨著1873年經濟危機的出現以及社會問題的日益惡化,「全德工人聯盟」與「社會民主工黨」乃於1875年合組「社會主義勞工黨」(SAPD,1891更名為社會民主黨SPD)。此舉受到畢斯麥的注意,在結束與天主教會的文化鬥爭後,畢斯麥開始對抗日益坐大的「社會主義勞工黨」以及勞工運動。
「鎮壓社會民主主義危害社會秩序法」
由畢斯麥主導,以暗殺德皇行動與「社會主義勞工黨」的顛覆政府計畫有關,於1878年10月21日由帝國議會通過,簡稱「鎮壓社會民主份子法」(Sozialistengesetz)。根據此法,所有的社會主義組織與團體均遭到禁止,此法亦嚴禁社會主義人士的集會、遊行活動。議會本僅同意此法施行二年半,但卻一直延長施行至1890畢斯麥下台為止。
然而,「鎮壓社會民主份子法」不僅未能如畢斯麥所願:削弱或阻止社會民主人士影響力的擴張,相反的,社會民主黨的得票在八0年代不斷成長,至1890畢斯麥下台時,社民黨已成為議會中最大黨。事實上,「鎮壓社會民主份子法」使得勞工階級的利益訴求無法透過制度化的管道整合在政治決策過程中,並造成德國勞工階級與政府的長期對立,為日後威瑪共和時期的社會不安種下歷史因素。

五、社會福利法案(Sozialgesetze)
畢斯麥很清楚的認識到,要應付當時日益嚴重的社會勞工問題,是無法單靠警力鎮壓所可解決的,畢斯麥除了一方面希望藉助「鎮壓社會民主份子法」以禁止代表工人利益的社會民主黨活動,另方面則企圖經由社會福利政策爭取社會黨的支持者;因此,畢斯麥政府自七0年代開始,施行一系列的社會福利措施:包括1871年的「勞動事故賠償保險」、1876「救濟基金」、1883「勞工疾病保險法」(die Krankenversicherung der Arbeiter)、1884「意外事故保險法」(das Unfallversicherungsgesetz),以及1889年的「傷殘養老保險法」等。社民黨議員對於畢斯麥政府的社會福利政策則採取抵制的態度,他們認為,所謂的社會改革政策只是政府爭取工人支持的謀略,"從統治階級的態度",他們不相信"政府施行這些政策的誠意與能力"。畢斯麥政府的社會福利政策雖然改善了工人的工作與生活條件,然而,勞工問題在政治上一直未獲得畢斯麥政府的尊重。

威廉二世與「新路線」 (Wilhelm II. und "Neuer Kurs")

  在畢斯麥於1890年3月下台後,開啟了德皇威廉二世的世代。在德皇威廉二世掌政的時期,帝國總理並沒有如畢斯麥一般的政策決策空間,而是依威廉二世的意志行事。因此,畢斯麥下台後,德意志帝國的內政、外交在威廉二世「新路線」的主導下,作了相當大程度的改變。
  在對內方面,威廉二世為了爭取工人階級的支持,乃終止畢斯麥一再延長的「鎮壓社會民主份子法」,並且推行廣泛的改善工人工作環境的措施:全面禁止童工在星期天工作、禁止工廠雇用十三歲以下童工、規範婦女每日工作時數為11小時、十六歲以下童工每日工作時數為8小時、設立職業法庭(Gewerbegericht), 協調與仲裁勞工與雇主之間的糾紛。
  保守且具專制君主意識的威廉二世,其實對當時帝國境內的社會問題癥結或是勞工階層的現實處境認識不多。其推動社會福利政策之用心一如畢斯麥:意圖藉社會福利措施改善勞工階級與國家的對立、緊張關係,並分離勞工階級對社民黨的向心力。當威廉二世發現,其推動的社會福利政策並沒有達到上述預期的目標後,也就失去了對社會政策的興趣,重採畢斯麥時期的高壓政策。
  在「新路線」的主導下,新政府在貿易政策上推動開發海外市場,以及放寬保護關稅的規定,這些新措施促進了德國經濟的繁榮,但也遭致代表本土農業利益的保守大地主的抗議。
在外交政策方面,對於德皇角色具有專制君主主義兼浪漫主義色彩的威廉二世,反對畢斯麥保持現狀、保守的外交政策,他主張推動"世界政策"(Weltpolitik),要求為德國在世界上爭取擁有陽光的地位("Platz an der Sonne") 。因此,威廉二世積極發展德國海軍戰艦之戰鬥力,作為其向外推動德國帝國主義的後盾。威廉二世表示:"世界政策是任務,世界強權是目標,戰艦是工具("Weltpolitik als Aufgabe, Weltmacht als Ziel, Flotte als Instru-ment")。
  威廉二世在擬定對外政策方面很少採納外交部專家的意見,而多聽信其軍事顧問;此外,外交政策之擬定與執行單位間(德皇-帝國總理-外交部-參謀總部) 缺乏如畢斯麥時期的協商與溝通,各部會單位各自為政的結果,造成此時德國外交政策的不穩定性與缺乏連貫性。對德國的盟邦或敵對國而言,此一時期的德國外交政策顯得特別的不可預測。

德意志帝國之帝國主義政策 (Deutscher Imperialismus)
追求殖民帝國主義的"世界政策"是威廉二世主政時期德意志帝國外交政策的核心政策。除了威廉二世個人追求世界強權的野心外,當時德國社會鼓吹殖民帝國主義的還有「泛德團體」(Alldeutscher Verband,其前身即為「德意志殖民團體」)及1898年成立的「戰艦協會」(Flottenverein)。為了實現此一世界政策,德意志帝國開始進行擴張性的外交政策,其具體之特色可歸納為下列數點:
 1. 轉守為攻的外交政策
  在畢斯麥下台後未久,威廉二世即不再延長1890年到期之德、俄「再保條約」。 威廉二世認為:德、俄結盟關係將限制德國外交活動空間,不利於維持德國與奧、義之友誼或與英建立友好關係。威廉二世拒絕延長「再保條約」,引起俄國強烈不滿。1892年俄國與法國簽訂軍事協定。不過,1894 年,與威廉二世有親屬關係並友好的尼古拉二世(Nikolaus II.)繼任俄國沙皇,因此,威廉二世認為俄國的對外政策應不致對德採敵對立場。此時的德國政府似乎並不十分擔心法、英的接近;德國政府認為,英與法、俄在海外殖民地的利益衝突,必導致英國尋求德國援助。由此我們可看出,威廉二世的外交政策放棄畢斯麥以孤立法國為主軸的結盟政策,轉而採爭取較大活動空間的積極、主動外交策略。

 2. 軍國主義與戰艦政策 (Militarismus und Flottengesetz)
  威廉二世在擬定對外政策方面很少採納外交部專家的意見,而多聽信其軍事顧問,因此,此一時期德國的政策制定掌握在軍方人士手中。此外,威廉二世對莊嚴、盛大的軍容,對閱兵、演習有著一份特殊的的熱衷與偏愛。他常身著軍服出現在公開場合中,在他的演說中亦常充塞戰爭、黷武之氣,這些使得此時的德國社會上下瀰漫著一股軍國主義的氣份。任何人如欲在當時社會上受到重視,必須曾於軍中服役過。
  為了晉身世界強權、實踐世界政策,建造強大的海軍艦隊,將德國海軍戰力從固守海岸之防禦轉為具備海上作戰攻勢之能力乃有其必要,也因此威廉二世對海軍特別的鍾愛。1897年馮堤爾皮茲(Alfred von Tirpitz) 出任海軍部長後,乃積極擴充海軍戰艦之裝備與備戰能力。馮堤爾皮茲以帝國海軍為中心,動員大學教授、海軍軍官,以及德國戰艦協會,共同積極宣揚擴建海軍戰艦的重要性。他們提出擴建海軍戰艦的理由是:只有強大的海軍艦隊才能維護德國在世界貿易的權益。在他們的宣揚、歌頌海軍主義下,不僅造成德國社會上下對海軍的熱愛,也使得擴建海軍戰艦計畫所需的經費預算順利的在帝國議會中通過。甚至包括德國的重工業與造船業也經援德國戰艦協會(Deutscher Flottenverein),擴建海軍戰艦。不過,德國擴建海軍也造成德、英之間緊張、對立的關係。因為1898/1900年間德國拒絕英國限制雙方擴建軍隊的建議,通過海軍建艦法,擴建軍艦。1912年英國向德國建議停止海上擴軍競賽,德國軍方反對,並要求英國在歐洲列強發生戰爭時嚴守中立。

 3. 爭取海外據點、建立殖民地、推動海外投資
  德國工業從1895年開始經歷另一階段的興盛、繁榮期。化學、電器工業的擴展帶來第二波的工業化浪潮。德國商人乃積極爭取海外據點,以開拓海外市場。與畢斯麥主政時期不同的是:此時是由德國政府帶領,積極爭取海外殖民地。1898年山東德籍教士被殺,使德國得以向中國索得山東半島,作為在中國、東亞的戰艦據點。此外,德國也在東南亞、南太平洋、非洲取得多處殖民地,並設立東亞銀行從事海外投資與軍品買賣,而非洲則為德國海外經濟拓殖的重要據點。

重要工業國鐵生產量 1870-1910 (單位:千噸)

英國/愛爾蘭
法 國
德 國
蘇 俄
美 國
1870
6 059
1 178
1 261
359
1 665
1880
7 873
1 725
2 468
449
3 835
1890
8 031
1 962
4 100
928
9 203
1900
9 104
2 714
7 550
2 937
13 789
1910
10 173
4 038
13 111
3 047
26 674

 

重要工業國鋼生產量 1870-1910 (單位:千噸)

英國/愛爾蘭
法 國
德 國
蘇 俄
美 國
1870
334
84
126
9
77
1880
1 316
389
690
307
1 397
1890
3 636
683
2 135
378
4 779
1900
4 980
1 565
6 461
2216
11 227
1910
6 476
3 413
13 100
3314
28 330

 

重要工業國人口成長情形 1871-1911 (單位:百萬)

英國/愛爾蘭
法 國
德 國
蘇 俄
美 國
1871
31,4
36,1
41,0
85,9
38,6
1881
35,3
37,4
45,2
108,8
50,2
1891
37,7
38,1
49,4
126,4
62,9
1901
41,5
38,5
56,4
76,0
1911
44,9
39,2
64,9
163,5
91,0

 

殖民帝國比較 1914

殖民帝國
殖民地面積(平方千公里)
殖民地人口(千人)
英國
33 293
388 644
俄國
16 153
22 605
法國
10 418
46 192
德國
2 954
13 784
比利時
2 365
10 000
美國
388
10 229
日本
288
19 200

 

邁向第一次大戰

  威廉二世的世界政策口號意義大於實質利益,德國從殖民地所獲得之實質利益不多,德國並未能建立控制陸路與海路的基地。反而是,由於威廉二世急於推動擴張性的世界政策,造成德國在歐洲外交界日孤立的處境。
  首先,德國放棄延長與俄國之間的「再保條約」使得法國得以突破孤立,與俄國簽署軍事協議。1902年德奧義雖然更新三皇協定,然而,義大利卻在稍後與法國簽署祕密協定。德國向海外擴張的企圖也使得德國喪失拉攏英國之機會。擴充海軍軍備造成與英國之間的軍備競賽。德皇威廉與土耳其蘇丹於1898達成協議:德國財力及技術支援建造貫穿土耳其中部至巴格達之鐵路,更加使得德、英關係雪上加霜,更行惡化。
  德國原先的如意盤算:利用難以克服的英、法之間,英、俄之間的利益衝突,左、右爭取德國外交利益。然而,1904年英、法雙方就海外殖民勢力範圍的劃分達成協議,令德國政界相當錯愕,柏林政界開始意識到英國可能加入反德的陣營。
  1904-1906年間發生摩洛哥危機時,在德國要求召開的阿格西亞斯會議中(Konferenz von Algeciras),法國雖讓步,德國獲得表面外交勝利,然而,會議中僅有奧匈帝國支持德國的立場,間接促成英、法、義同盟陣營的出現。1907年英、俄兩國亦就波斯、阿富汗與西藏地區的殖民利益達成協議。
  至此已清楚的顯示,德國的如意算盤顯然是錯誤的評估。德皇威廉二世的世界政策造成歐洲反德陣營的出現,以及德國在歐洲的孤立。

巴爾幹半島問題與第一次世界大戰
  巴爾幹半島各民族追求民族獨立的努力與歐洲既存的經濟與外交、軍事聯盟體系相違背,其結果導致巴爾幹半島成為歐洲政治的火藥庫。
  1914年6月28日奧國皇儲夫婦在薩拉耶佛(Sarajewo)被塞爾維亞(Serbien)偏激民族主義學生暗殺身亡,引起維也納當局的震驚與憤怒,要求奧地利官員參與有關暗殺背景的調查。此舉無異嚴重干預塞國的主權。德國駐奧大使雖力主謹慎行事,然而德皇則堅定支持奧國、主張戰爭。7月6日德國向奧地利提出無條件盟邦的保證(Blankovollmacht)。而俄國皇室也在7月25日向塞爾維亞政府表達支持的態度。奧地利在受到德國無條件的支援保證下,於7月28日向塞爾維亞宣戰。俄國沙皇雖有意接受德皇和平調解的建議,然而在外交部長的力勸下,還是在7月30日下令全國總動員備戰。7月31日德國政府宣佈面臨戰爭威脅狀態,並以最後通牒方式要求法國答覆,法國是否會在德俄戰爭狀況下保持中立。
  8月1日德國宣佈全國總動員,並向俄國宣戰。8月2日德軍佔領廬森堡,並要求比利時容忍德軍穿越其領土。8月3日德國以法國無明確答覆為由向法國宣戰,同時進軍比利時。而英國則以比利時中立受到傷害為由,於8月4日向德國宣戰。一場歐洲大戰於焉展開。
  1917 年初德國海軍作戰指揮部欲以經濟封鎖來減低英國作戰能力,於是在2月1日宣佈「無限制潛艇戰」("uneingeschrankter U-Boot- Krieg"),也就是:進入英國領土外海域三百 內之船隻,德國一率在不預警的情況下予以擊沈。德國此項舉動引起國際輿論的強烈反彈,也促成美國的參戰。一場歐洲大戰乃擴大為一次世界大戰。
  為了避免兩面作戰,特別是美國參戰後,敵對陣營的人力、物資明顯優於德國的情況下,德國方面乃積極希望儘速結束東線戰事,與蘇俄締結合約。因此,德國協助列寧從瑞士乘坐密封的火車車廂返回蘇俄發動十月革命。列寧領導的十月革命雖然成功的推翻沙皇政權,俄國並於1918年3月3日在Brest-Litowsk與德國簽訂合約,然而,德國在同月21日發動的最後一波西線攻勢失敗後,德國戰敗的態勢已然明朗。不過,德國方面一直到9月29日才由參謀次長魯登道夫(Ludendorff)宣佈戰敗,並主張開始與戰勝國進行停戰協議之會談。一次大戰德國傷亡、損失慘重:共有180萬人在這場戰爭中喪生,420萬人受傷,戰爭帶來的損失高達一兆四千億黃金馬克。

巴爾幹問題
  文化因素:多民族組合之奧斯曼帝國(Osmanisches Reich), 以及奧匈帝國的族群融合問題(境內少數民族:Boehmen與Kroation的潛在衝突)。
  歷史因素:1878 柏林會議協定:奧斯曼帝國解體,羅馬尼亞、塞爾維亞、以及蒙特尼哥羅獨立,奧國取得波士尼亞及黑澤哥維那之行政權。
  歐洲權力政治因素: 英俄在此地區之利益對立、奧匈帝國與俄國之敵我關係。
近因:(1) 1908 俄國與奧國達成祕密協議:俄國若能在奧不提出抗議下,實現通過土耳其海峽,則俄國同意奧國兼併波士尼亞及黑澤哥維那。俄英尚在進行外交談判時,奧國逕行兼併行動,引起塞爾維亞之抗議。
    1912 俄國安排保加利亞、塞爾維亞以及希臘結合組成對抗土耳其之軍事同盟,欲將土耳其逐出歐陸。
近因(2):塞爾維亞欲成立『大塞爾維亞王國』計畫,造成與奧國利益之對立。1914六月奧國皇儲被塞國民族主義激進份子暗殺,奧國欲藉此對塞宣戰,徹底解決塞爾維亞問題。
    土耳其管轄內的馬其頓發生暴動,保加利亞、塞爾維亞以及希臘聯合對土宣戰。土戰敗。保加利亞旋因戰利品分配問題而與塞爾維亞以及希臘相互宣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