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主旨: | 為強化校外人士及全體師生對學校優質校園之印象,並凝聚全體教職師生對學校之認同與向心力,擬推動校園景點及命名之票選活動。 | | | 二、主辦單位:秘書室公共事務組 | | | 三、參加對象:全體同學及教職員工 | | 四、活動辦法: | | (1) | 同學依學號、密碼(教職員為身份證字號、密碼)上網投票,投下認為本校五個最具代表性之景點,並同時投下該五個景點最具代表景點意境或特色之名稱。 | (2) | 限定每人可投一次,投票期間為五天。 | (3) | 另於行政大樓中庭展示每天的投票結果。 | (4) | 依投票數較高的十個景點及其名稱,即選為代表本校的”高科大十景”及其名稱,並由當天全體投票者中抽出中獎名單,於隔週週一公佈得獎名單,以茲鼓勵。 | | | 五、投票時間:94年11月21日(星期一)至94年11月25日(星期五),為期五天。 | | 六、獎勵辦法:頭 獎 - 禮卷1000元5名,普 獎 - 禮卷200元20名 | | 七、報名之權利與義務: | 權利:得獎者將接受獎金及表揚以茲鼓勵。 | 義務:不得冒用他人名義投票。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