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與法律 | |
課程目標 | 本課程之目標,係為培養科法所學生具備醫事法律之核心能力,以便為其他科技法律課程之學習奠定基礎,並相互融會貫通,成為兼俱理論基礎與實務能力之高科技法律人才。 |
課程內容與範圍 | 醫療科技的發展,擴展了人類影響出生、疾病、殘障及死亡等結果的能力。然而,這些能力的進展,也意味著許多相關的法律及倫理上的新挑戰:究竟醫師該為病人的治療後果負何種責任?在各種不同的情況中,國家衛生主管機關、立法院或司法院應該扮演何種角色?本課程將著重在醫療法、醫師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精神衛生法、優生保健法、傳染病防治法、後天免疫症候群防治條例、全民健康保險條例等相關內容。 |
課程特色 | 本課程之特色,著重探討醫療與法律等相關爭議問題,除了醫事法學理論的探討,並且注重國內、外醫療糾紛實務案例的研討。 |
課程製定 | 1.異動課程 2.訂定過程 (1).經過93學年第2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2).是否經過各系產業諮詢委員會諮詢:是 |
教科書 |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勿使用非法影印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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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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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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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修習學生建議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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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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